据悉,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据原告介绍,合同到期后,由于潘玮柏的知名度提高很快,代言费用已经提高。原告经纪人曾经与被告多次交涉,要求其必须马上停止侵害。但被告仍然推脱责任,一意孤行,使得侵权事实持续至今。为此,原告诉至法院,依法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所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60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福建三舒体育的playboy是正品吗?
在专卖点买的,肯定不会有假!三舒卖的花花公子肯定是真的,因为花花公子是美国的牌子,三舒是有经过美国那边的专利做的有签约的!三舒做的花花公子是运动休闲的风格,没有做正装的,所以做的是正品!正品的花花公子很贵的,就是最便宜并且打五折西装一套也要3000元以上,最便宜打五折t恤一件也要600元以上。正品花花公子的店名都是高档装修,环境幽雅,绝不会用高音喇叭来兜揽生意。福州街头的那些店都是伴名牌,在“花花公子”前面加两三个字,变成什么”新派花花公子”之类的。没有一家是真的。正品花花公子商标图案和英文字母跟那些伴名牌的假冒伪劣产品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认真研究一下你就能看出问题来。
潘玮柏现在怎么样了?
著名艺人潘玮柏因福建一家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一家鞋业有限公司与自己没有签订代言合同,却使用自己的照片做宣传,认为两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并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遂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人民币600万元。据悉,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原告诉称,本案原告为著名艺人潘玮柏,其内地经纪人某音乐娱乐制作有限公司代为处理潘玮柏在全国范围内的一切演艺事务和人身权利的维护。原告及其经纪人曾与第一被告体育公司签订过关于潘玮柏作为被告形象代言人的《合约书》,约定代言期限为200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止。代言期间,被告可以依法使用原告照片、姓名,并可对外宣传其为代言人,经过两年的合同履行,被告及其产品由于原告的代言包装,声誉得到大幅度提高。
据原告介绍,合同到期后,由于潘玮柏的知名度提高很快,代言费用已经提高。各方对续签代言人价格无法达成一致,因此没有续签代言合同,原被告之间的代言合同已经终止。但是被告不但没有停止使用原告潘玮柏的宣传形象,反而在所有的宣传媒介中继续宣传原告为被告的“产品形象代言人”,并且在2007年的宣传资料上和产品推介会上大量张贴原告形象照片,并大力宣传潘玮柏为其形象代言人的虚假信息,使得艺人潘玮柏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的影响,潘玮柏也因此无法代言其他同种类的产品,经济受到了严重的损失。原告经纪人曾经与被告多次交涉,要求其必须马上停止侵害。但被告仍然推脱责任,一意孤行,使得侵权事实持续至今。
为此,原告诉至法院,依法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所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60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